“钱被偷了没追回,反被判欠贼钱?” 广东湛江金女士遭遇了离谱一幕。她委托的代理人谢某增不仅盗走了她卡里的15万,还在盗窃未遂后,伙同同伙谢某军伪造借条发起虚假诉讼。面对无转账、无通话、无微信的“三无”假证据,湛江市霞山区法院竟予以支持,判决金女士败诉。这究竟是“司法昏招”还是另有隐情?
一、案件回顾:从“委托代理”到“连环骗局”
1. 陷阱:高额委托费变“借条”
金女士在湛江霞山区有一起房产执行案(案号:(2021)粤0803执851号)。因不懂程序,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“认识院长、法院有人”的谢某增。金女士委托其代理拍卖事宜。
谢某增索要9.8万元委托费,并以“怕金女士赖账”为由,逼迫金女士签署了一张9.8万元的借条。金女士在不知情下签了字,委托费摇身一变成了“借款”。
2. 盗窃:监守自盗15万元
谢某增利用代理之便,骗走了金女士的银行卡和密码。2021年10月28日,谢某增私自转走金女士卡内15万元。金女士报警后,警方抓获谢某增并追回了赃款。
3. 奇葩操作:警方调解“私了”
警方虽抓获嫌疑人,但未按盗窃罪深究,而是出具谅解书让双方签字,结果导致金女士忘记索回那张“致命的借条”。
二、虚假诉讼:一张“涂改借条”引发的闹剧
1. 两年后突遭起诉
时隔两年,谢某增因盗窃未遂不甘心,伙同谢某军策划“B计划”。谢某军手持那张原本是委托费的借条,涂改了债权人名字,将借款人改为谢某军,向法院起诉金女士,索要9.8万元。
2. 证据链全面崩塌
金女士收到起诉书(案号:(2020)0803民初1209号)后感到莫名其妙,因为她根本不认识谢某军。庭审中,证据出现了严重硬伤:
无资金往来:谢某军拿不出转账记录、流水或收款凭证。
无沟通痕迹:双方无通话记录、无微信好友、无聊天记录。
借条系伪造:司法鉴定显示,借条上4枚指纹仅1枚是金女士的,且字迹鉴定为谢某增所写。
伪证漏洞百出:谢某军提交的所谓“通话记录”是伪造的图片,甚至谎称“手机坏了”、“借别人手机打的”来掩盖无法出示原始证据的事实。
三、法律质疑:为何“三无证据”能赢官司?
金女士对湛江市霞山区法院(及二审湛江中院)的判决提出了强烈质疑,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:
法官选择性失明:在谢某军无法提供资金来源、无法核实通话真伪的情况下,法官仅凭一张涂改过的、由第三人书写的借条,就认定了借贷关系。
程序严重违规:法官拒绝开具调查令让律师去派出所调取谢某增的资料,庭后拒收金女士提交的关键材料。
二审流于形式:湛江中院开庭不到半小时即宣判维持原判,完全无视金女士关于“虚假诉讼”的辩词。
四、公开呼吁:还我清白,严查虚假诉讼
金女士表示,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。谢某增盗窃未遂后,竟伙同他人利用司法程序进行敲诈。她呼吁:
上级司法机关介入:恳请检察院或上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,查明谢某增与谢某军涉嫌虚假诉讼罪和伪证罪的事实。
追究相关人员责任:对一审、二审中无视证据规则、枉法裁判的法官进行追责。
维护司法公正:坚决遏制利用“假借条”进行恶意诉讼的歪风,别让法院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。
注: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、裁判文书、报警回执、谅解书等公开提交证据撰写,内容真实性由材料提供方负责;
本文仅为事实披露与法律观点分析,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、诉讼指引或司法评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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